當一個叫李某的男子拿著10萬元的借條找到張某的時候,張某一臉茫然:“我不認識你,也從來沒有借過你的錢。”李某卻是不依不饒,甚至為此告上了法院。李、張二人究竟是誰在說謊?
2008年5月份,這個叫李某的男子敲開了張某的房門。“你是誰?找我什麼事?”張某對眼前這個男人一臉的茫然。李某掏出了一張紙,上面赫然寫著10萬元的借款,而借款人簽名正是張某。李某講道:“4年前你說自己的資金周轉不靈,向我借了這麼多錢,現在一分錢沒還,怎麼倒忘了?”據張某介紹,4年前他確實借過10萬元並且打了借條,但是當時的債主是他的一個叫李成的朋友。“這筆錢我沒多久就還給李成了。”張某說,還錢的時候李成聲稱借條不在身上,因此我也沒收回借條,只是讓他給我打了一張還款的收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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