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一則很有意思的消息, 拖欠銀行借款住千萬豪宅。實在可以說是一個懂得享受的人。住在價值千萬的臨江豪宅裏,卻拖欠銀行借款423萬元不還。馬某打著“唯一住房”的旗號,希望保住這套豪宅。最後法院在保障其生活必需的情況下,利用“大房換小房”的方式,強制遷出豪宅。預計到本月底,這套豪宅將進行第三次拍賣。2004年4月,馬某與該行簽訂《購房抵押借款合同》,將世茂濱江家園一套290多平方米的豪宅作為抵押,借款396萬元,期限20年。然而,截至2007年12月,馬軍連續3期未按約還款。據初步統計,馬某在其他法院還有十幾起案件未履行完畢,欠款總額高達759萬餘元。4月14日,法院告知馬某,將依法對馬某等人名下的這套豪宅予以拍賣、變賣。經評估,該房屋當時市場價為1156萬元。到這時,馬某突然聲稱,這套豪宅是其一家三口的唯一住房,法院要處理就是讓他們一家睡到人民廣場上。法院決定大房換小房,對豪宅進行拍賣。經過計算,馬某居住的臨江豪宅拍賣後,所得錢款在清償銀行借款後,多餘部分足夠他和家人換個小房子居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