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一個叫李某的男子拿著10萬元的借條找到張某的時候,張某一臉茫然:“我不認識你,也從來沒有借過你的錢。”李某卻是不依不饒,甚至為此告上了法院。李、張二人究竟是誰在說謊?
2008年5月份,這個叫李某的男子敲開了張某的房門。“你是誰?找我什麼事?”張某對眼前這個男人一臉的茫然。李某掏出了一張紙,上面赫然寫著10萬元的借款,而借款人簽名正是張某。李某講道:“4年前你說自己的資金周轉不靈,向我借了這麼多錢,現在一分錢沒還,怎麼倒忘了?”據張某介紹,4年前他確實借過10萬元並且打了借條,但是當時的債主是他的一個叫李成的朋友。“這筆錢我沒多久就還給李成了。”張某說,還錢的時候李成聲稱借條不在身上,因此我也沒收回借條,只是讓他給我打了一張還款的收條。
李某對張某的說法很惱火,當場吵了起來。兩個人究竟誰在說謊?這成了一個謎團。李某不管張某的解釋,日前他乾脆將其告上了法院索要該筆借款。在法庭上,張某一再堅持自己的說法,他堅稱自己從不認識李某這個人。
案件一時間變得撲朔迷離起來,承辦法官便開始從該出借款項的時間、地點、面額、出借款項的來源、家庭背景、李某的家庭收入情況以及殷、鄭間的關係和李某家人對該借款的知曉程度等細微之處入手,進行了縝密細緻的調查。“李某的說法有許多不符合生活常理的地方。”法官分析說,李某說他與張某是朋友關係,但是其家人並不知曉,平時也不往來;李某出借給張某10萬元款項其家人也不知曉;李某借錢後整整四年了卻一直沒有向張某催要,讓人費解。
感覺事有蹊蹺,法官於是建議雙方進行測謊,經二人同意,法院聯繫了相關專業部門對李某和張某進行了測謊測試,經測試李某的說謊概率竟高達91%,測試結論為說謊。最終,綜合該案的全部證據,法院駁回了李某的訴訟請求。